中國消費者報天津訊(記者 萬曉東)2021年4月份,天津市靜海區居民李先生在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靜海營業廳辦理了一份車輛保險,并獲贈一張200元的“醫診卡”,商家承諾此卡可以在指定實體藥店購藥,但在5月4日實際購藥時,被藥店告知已取消線下購藥功能,只能進行網絡購藥。李先生對此不認可,向靜海區消協投訴。
5月7日,靜海區消協工作人員來到位于靜海區旭華道九通家園底商的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靜海營業廳了解情況、申明消協立場觀點并督促其履行承諾、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營業廳負責人高度重視,根據消協處理建議積極和消費者協商處理。5月8日上午,李先生來電稱投訴已解決,對處理結果表示滿意。
靜海區消協秘書長李依桐表示,從《民法典》中對要約承諾的解釋來看,商家承諾購物送贈品是一種要約行為,只要做出承諾,該合同即告成立,商家贈送的物品就成為買賣合同的一項條款,商家就有義務按照與消費者的約定提供贈送的商品。另外,《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