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余麟 記者萬曉東)近日,消費者金先生來到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管局王府井市場監管所,感謝執法人員百般努力協助退還他預付的足療費。
消費者金先生在北京市西城區的一家足療店辦理了兩張共計4000元的足療卡,辦卡之后在醫院檢查時獲知自己患有嚴重的骨質疏松癥,不適宜再做足療按摩,于是金先生找到足療店想退還卡中余額。然而來到店鋪后發現該店已經停止營業,投訴主體聯系不上,這讓金先生很是著急。
幾經周折,金先生發現與該足療店同名的另一家足療店在王府井地區正常營業,由于投訴主體不一致,金先生懷著忐忑的心情來到王府井市場監管所進行投訴,希望能夠得到幫助。
接到投訴后,王府井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首先詳細了解具體情況,第一時間對轄區內的足療店負責人進行約談,了解金先生辦理消費卡的店面與王府井地區店面分別是兩個分店,在經營上保持獨立,王府井分店對在其他門店消費的顧客沒有責任負責售后工作。
按照市場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當事人投訴主體如果不對,應當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但是想到金先生年事已高,執法人員受理了他的投訴,將案件繼續深入,從法律角度出發向店鋪負責人普及了合同、預付卡等方面的法律知識,以及分支機構與法人主體之間的法律地位和關系;同時建議分支機構負責人溝通上級單位領導說明情況。
經過努力協調,足療店上級單位的負責人來到了王府井市場監管所接受調解,執法人員從情理角度出發,據實相告金先生的的身體狀況確實不適合繼續足療按摩,如果堅持不退費,日后如果在按摩過程中金先生身體出現問題,雙方都會造成不必要的損失。通過細致耐心的溝通,足療店上級單位負責人當場同意接受調解,除去老人消費的100元外,其余3900元全部退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