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5月7日,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一起虛假宣傳案例。福州市倉山區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門診部因涉嫌虛假宣傳、銷售過期藥品分別被罰20萬元、10萬元,合計被罰30萬元。
2021年11月4日,福州市倉山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倉山區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門診部進行檢查,發現其存在虛假宣傳、銷售過期藥品等違法行為,遂于次日予以立案調查。

福州維多利亞醫美門診部內的整形醫生燈箱廣告。 資料圖片
經查,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門診部于2021年8月制作了宣傳介紹梁某、李某(當事人聘請的2位整形醫生)內容的燈箱,掛在其一樓樓梯轉角處及二樓走廊的墻壁。其中對梁某的宣傳內容主要為“中華醫學美容協會理事、中國醫師協會整形專科會員”,對李某的宣傳內容主要為“中華醫學會整形外科協會會員、中國吸脂與脂肪移植專家組成員、國際醫師協會美容外科分會榮譽會員、中國醫師協會美容與整形醫師分會專科會員”。當事人陳述,上述內容是為了加強宣傳效果而杜撰的,宣傳內容并不實際存在。
近日,倉山區市場監管局對維多利亞醫療美容門診部虛假宣傳的行為,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責令該門診部立即停止違法行為,罰款20萬元。另對其銷售過期藥品的行為,罰款10萬元。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指出,此案是積極響應人民群眾關切、對醫療美容機構虛假宣傳行為進行嚴厲處罰的一次有益探索,重拳打擊醫美領域虛假宣傳的不正當競爭行為,規范商家合法誠信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