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王培珊 記者張文章)加強招投標領域監管、規范招投標收費是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為切實維護招標人、投標人和招標代理機構的合法權益,促進招標代理行業的健康發展,7月8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有關規定就招標活動中的收費行為向廈門市各招標代理機構發布提醒告知書。
提醒告知書要求,廈門市各招標代理機構要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價格法》《招標投標法》《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放開建設項目專業服務價格的通知》《關于進一步規范電子招標投標系統建設運營的通知》等有關規定。
要自主定價要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并根據經營條件建立、健全內部價格管理制度;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進行招標投標活動時,發售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收取的費用應當限于補償印刷、郵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可自主確定經營模式,按照“誰使用、誰付費”的原則進行服務收費,但不得通過綁定工具軟件收費。招標投標交易場所建設運營的交易平臺不得利用其優勢地位巧立名目亂收費。
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經營者應當以顯著方式進行明碼標價,明確標示價格所對應的商品或者服務。商品或者服務的價格發生變動時,應當及時調整相應標價。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禁止價格欺詐行為,包括但不限于:不得謊稱商品和服務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不得以低價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以高價進行結算;不得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禁止串通行為,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禁止價格歧視,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務,不得對具有同等交易條件的其他經營者實行價格歧視;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不得成立價格同盟或達成價格壟斷協議。
行業協會要積極引導代理機構合法經營,共同維護市場有序競爭和價格秩序;不得組織經營者串通漲價或實施法律禁止的壟斷行為。
提醒告知書要求,各招標代理機構要高度重視,對照上述要求全面開展自查自糾,于7月15日前對違規收費行為主動規范整改到位。對經提醒后仍不整改的,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將依法從嚴查處,并通過媒體公開曝光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