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魏晗超 記者張文章)化妝品小樣因價格便宜、攜帶方便、量小易用,逐漸脫離“免費贈送”的唯一渠道,開始在市場上交易。但有些化妝品小樣標來源不明、標識標簽不全,存在質量無法保證、消費維權困難等問題。8月23日,福建省廈門市集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近期市場檢查情況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小樣化妝品應盡量走正規渠道。
近期,集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日常檢查過程中,發現不少化妝品店銷售的化妝品小樣存在不少問題。檢查中發現,有的化妝品店擺放的用簡易塑料袋包裝的化妝品小樣,僅在塑料袋外貼有簡易標簽,這些化妝品的塑料袋標簽內容僅含有化妝品名稱、條形碼及其編號、售價,但未標識生產日期、有效期、使用方法等內容;塑料袋內的化妝品外包裝均為外文,無中文內容標簽;有的化妝品店經營者所銷售的化妝品小樣原本僅用于自用,而后在自己新開小店的試營業過程中,將上述化妝品小樣放在柜臺上提供顧客試用或選購。上述這些行為都違反了《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集美區市場監管局當即責令經營者改正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
集美區市場監管局提醒廣大消費者:化妝品小樣常常用于提供消費者在化妝品柜臺現場試用或與訂單一起贈送消費者免費使用,其標簽一般并不完整。在日常使用當中,化妝品小樣的生產日期、保質期、使用方法及說明等內容,均是以同品牌同型號的同批次化妝品為主,因此只有隨單贈送或在銷售柜臺直接試用才可保證化妝品在使用時相對安全。消費者購買小樣化妝品應盡量在正規渠道,仔細查看商品生產信息,切實維護好自身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