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1月3日,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公布6則行政處罰信息。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等6家銀行機構因涉嫌違規,受到行政罰款處理,7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警告處罰。
經查,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存在案件信息報送不及時違法違規事實,2022年10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依據《中國銀監會關于印發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處置三項制度的通知》之《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風險)信息報送及登記辦法》第三條、第十一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對該分行處以30萬元罰款?!?/p>
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股權轉讓管理不到位違法違規事實,10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依據《商業銀行股權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第二十九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對該行處以5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尤燕輝、陳劍文給予警告。
福建石獅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鴻山支行存在貸款“三查”不盡職,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0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泉州監管分局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四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對該支行處以4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肖劍鋒、蔡維哲給予警告。
建寧刺桐紅村鎮銀行有限公司存在個人貸款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2022年10月25日,中國銀保監會三明監管分局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五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第三點、第四點;《商業銀行法》第五十二條;《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第二十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銀行業務和員工行為管理的通知》第二點第(二)項;《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該村鎮銀行合計處以75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吳曉宏、余濤給予警告。
福建將樂成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違規發放借名貸款;按揭貸款管理不審慎;個人貸款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0月25日,中國銀保監會三明監管分局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五條;《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加強商業性房地產信貸管理的通知》第四點;《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第三點、第四點;《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規范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第一點第(四)項;《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規定,對該村鎮銀行合計處以90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洪建全給予警告。
福建尤溪成功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個人貸款管理不盡職,信貸資金被挪用;違規上調個人貸款風險分類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10月25日,中國銀保監會三明監管分局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十五條;《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防范銀行業金融機構與證券公司業務往來相關風險的通知》第三點、第四點;《住房城鄉建設部人民銀行銀監會關于規范購房融資和加強反洗錢工作的通知》第一點第(四)項;《貸款風險分類指引》第四條、第十二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規定,對該村鎮銀行合計處以60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