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公告,批準發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管理規范》等35項市級地方標準。此次發布實施的地方標準包含農林類標準13項、服務類標準(含公共服務)14項、工程建設類標準5項、社會管理類標準1項、其他類標準2項。
在工程建設方面,合肥市軌道交通工程經過10余年的建設,已開通運營5條線路,在建9條軌道交通線路。《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管理規范》(DB3401/T251—2022)在前期驗收指南文件的基礎上,結合軌道交通各專業驗收特點和實際需求,首次系統全面地對全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的驗收環節作出指導和規范,內容涵蓋了土建工程及設備安裝系統工程的各項驗收,對驗收條件、驗收組織程序、驗收需提交的資料、歸檔要求及工程劃分等各環節進行了細化明確。
在服務業方面,藥品作為一種特殊商品,退貨與普通商品在流程上有了更嚴格的要求。《藥品銷售退貨服務規范》(DB3401/T 270—2022)進一步完善了藥品銷售退貨的服務要求,明確服務人員受理、審核、取貨以及入庫、信息反饋等要求及時限,簡化單據銜接、提高銷售退貨辦理效率,實現銷退數據、票據管理、信息傳遞的全面電子追溯,做到退貨藥品的提貨、運輸、入庫流程合法、規范。在提高工作效率的同時,進一步提升客戶滿意度與放心度。
在農業方面,合肥市稻漁綜合種養面積已經突破50萬畝,其中稻蝦養殖模式的面積占比高達85%以上。《稻蝦共作模式下水稻機械化生產技術規程》(DB3401/T 261—2022)根據合肥市的自然條件革新了養殖方法,推行稻蝦養繁分離、大田無溝平養模式,并實行了機械化生產,進一步提升了稻蝦米的品質與綜合效益,加快了稻蝦種養產業的標準化、統一化和綠色高效化進程。(陶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