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張文章)8月2日,福建省漳州市市場監管局通報漳浦縣4起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典型案例。
未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案。2023年5月11日,漳浦縣市場監管局在推動食品安全“兩個責任”工作過程中,檢查發現轄區內一家從事速凍調制食品生產的企業(漳州某食品有限公司)在生產過程中未按規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和機制;2023年6月14日,執法人員檢查發現漳浦某農產有限公司未按規定配備、培訓食品安全員,上述兩家企業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該局依法對上述企業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2023年6月15日,在開展“兩個責任”“回頭看”檢查時,發現漳州某食品有限公司拒不改正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行為,依法對該企業給予罰款1.1萬元的行政處罰。
未按規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案。2023年5月16日,漳浦縣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部分幼兒園食堂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漳浦縣赤土鄉某幼兒園食堂未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無食品安全員任命文件和食品安全培訓及考核材料,2023年5月17日,檢查發現漳浦縣深土鎮某幼兒園食堂未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留樣不完整,上述兩家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該局依法對上述單位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總監案。2023年6月14日,漳浦縣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部分集中用餐單位的學校食堂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漳浦縣兩所中學(用餐人數500人以上)分別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員和未按規定配備食品安全總監,上述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該局依法對上述單位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未按規定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案。2023年6月21日,漳浦縣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部分托管機構(小飯桌)落實食品安全“兩個責任”情況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漳州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漳浦某家政服務有限公司均未按規定培訓、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員,上述單位的行為違反了《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第十八條的規定,該局依法對上述單位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