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已經融入了人們的生活,但一些因網購而發生的糾紛也隨之而來,商家售假、貨不對板、維權難、賠償難等問題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由此,“先驗貨后交易”的C2S2C模式應運而生。然而,這一看似給消費者帶來保障的驗貨服務在實踐中卻常常遭到消費者投訴,“錯驗”“毀壞商品”“拒絕賠付”等問題屢見不鮮。(據9月20日《法治日報》報道)
所謂C2S2C模式,即買家下單后,賣家需先將物品發往電商平臺或第三方鑒定機構接受驗貨,買家拿到鑒定報告后,再根據結果決定是否繼續進行交易。
網購時,因不能當面仔細驗貨,而對商品瑕疵、故障、假冒偽劣、貨不對板等風險防范不到位,是消費者經常遇到的困擾。實際上,因甄別能力有限,即便消費者收到網購商品后,可能也難以發現商品存在的問題。這也就意味著,一些消費者可能會錯過行使“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權利的機會。等到消費者發現問題后再走維權流程,則可能遭遇商家推諉、維權不便、維權難度大、維權成本高、維權周期長等問題。
比之一手商品,二手商品出現問題的風險更高,且非經營性的二手商品交易不受“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規則約束,相關管理規則尚不完善,一旦買家在不知情情況下入手了有問題的二手商品,維權難度更大,維權成功率更低。
毋庸置疑,C2S2C模式在提升交易安全性和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電商平臺或第三方鑒定機構推出的驗貨服務可以替消費者對商品進行專業鑒定,讓消費者掌握的商品信息更全面、更準確、更權威,從而能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選擇權、公平交易權。C2S2C模式相當于給賣家的商品作了背書,有助于贏得消費者信任、促進商品交易。
但令人擔憂的是,C2S2C模式存在著驗貨走過場、驗貨不準、結果矛盾以及相關主體違背承諾對不準確、有漏洞、有損害的驗貨行為拒絕賠付等問題。如此,一些驗貨環節把關商品品質的價值就打了折扣,其把關的結論也要被打上大大的問號,不僅難以對消費者起到參考作用,還可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同時,不規范、不靠譜的驗貨行為也會拉低商家信譽,損害商家權益,破壞市場環境。
要讓C2S2C模式更好地運行,監管部門有必要以消費者反映較多的問題為導向,推動“先驗貨再交易”管理規則進一步完善,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拉出驗貨負面清單,劃清法律底線,加強對居間驗貨行為的監督檢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多方收集問題線索,根據問題調查核實結果依法進行處置,并制定居間驗貨服務合同示范文本,指導電商平臺或第三方鑒定機構使用,用合同約定驗貨主體責任,保障交易各方的權利。行業協會、電商平臺、鑒定機構等應健全行業規范,完善鑒定流程和標準,提高鑒定師的素質和水平,增強爭議處理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強化信息共享和誠信機制。
消費者也要在交易過程中多長個心眼,仔細閱讀相關交易服務條款,注意留存商家、平臺客服的承諾信息、交易記錄、溝通記錄等證據,一旦發現商品存在問題或驗貨存在問題,應拿起法律武器積極維權。(李英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