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中國人民銀行最新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上海匯付支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匯付支付)因違反機構管理規定等9項違法行為,被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91.50萬元,罰款3172.37萬元。同一天,天津融寶支付網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寶支付)被警告并沒收違法所得39.56萬元,罰款322萬元。
處罰信息顯示,匯付支付違法行為包括違反機構管理規定、違反商戶管理規定、違反清算管理規定、違反賬戶管理規定、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違反金融營銷宣傳管理規定。時任匯付支付聚合支付業務負責人鐘某波,對違反機構管理規定負有責任,被警告,并罰款10萬元。時任匯付支付總裁穆某潔,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4項違法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1.5萬元。
對此,匯付支付稱,2020年9月至11月,央行對匯付支付結算執行情況、反洗錢義務履行情況、金融消費權益保護工作開展了綜合執法檢查,于2022年5月下發《中國人民銀行執法檢查意見書》,對匯付支付在上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整改意見和建議。收到該意見書后,匯付支付逐條剖析并立即查改,并于2022年5月完成了整改工作。匯付支付將不斷提升全員合規意識,認真執行各項政策法規。同時,公司也將持續進行技術投入,提升系統鑒別能力,強化風險研判機制,長效提升合規治理水平。
另一項行政處罰信息顯示,融寶支付的違法行為有6項,包括違反賬戶管理、商戶管理規、清算管理規定,以及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等。時任融寶支付銷售總監任某對違反清算管理規定行為負有責任,被人民銀行警告,并罰款6.5萬元;時任融寶支付常務副經理瞿某杰對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或者可疑交易報告行為負有責任,被罰款10.5萬元。
根據企業信用信息,融寶支付成立于2011年2月28日,注冊資本為3億元,其經營業務為互聯網支付和移動電話支付,目前其支付牌照獲批續展至2027年6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