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海口訊(記者黃劼)12月4日,海南省市場監管局發布不合格食品情況的通告,其中,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生產的“母山?炭燒咖啡”因胭脂紅項目不符合標準,被海南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行政執法部門行政處罰,罰沒款共14524.3元。
“母山咖啡”是海南農墾的明星品牌產品。7月11日,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對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生產的母山?炭燒咖啡(生產日期2023-07-03)進行抽樣檢測,經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檢驗,胭脂紅項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要求,標準指標為不得使用,實測值為0.0022g/kg。

母山咖啡品牌logo。資料圖片
檢測人員認為,胭脂紅為偶氮類合成著色劑,廣泛應用于食品工業中。胭脂紅在動物試驗無中毒現象,但是如果長期攝入,存在健康風險。胭脂紅項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產經營企業為增加產品品相或彌補原料品質較低而超范圍、超量添加,也不排除個別產品摻假的可能。
8月15日,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向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送達該批次咖啡不合格檢測報告,并進行現場檢查。經檢查發現,在該公司成品倉庫存放有該批次咖啡23盒,執法人員予以先行登記保存,保存地點在該公司成品倉庫,并要求該公司對已銷售的該批次咖啡進行召回,查明生產不合格食品的原因,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問題。
8月21日,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將此案件線索移交到該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立案查處。經該縣綜合行政執法局查明,1月12日,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從廣州市南一進出口貿易有限公司購進名為NY-C3速溶咖啡粉,經該公司加工后生產出480盒的該批次咖啡,以單價為9.9元/盒的價格銷售了457盒,銷售額合計4524.3元。
執法人員認為,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的規定,構成“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違法行為。
據了解,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在收到咖啡不合格檢測報告后,積極配合調查,如實說明其進貨來源,同時提供了供貨商的身份證明,發布了《產品召回與處理通知》,對該批次咖啡進行召回,并進行排查問題產生原因,向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整改報告,至今暫未發現該批次咖啡造成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嚴重后果。
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行政執法部門認為,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11月22日,行政執法部門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的規定,對該公司生產經營不符合國家食品安全標準的咖啡的違法行為責令改正,并給予行政處罰,沒收被實施行政強制措施的母山?炭燒咖啡23盒,沒收違法所得4524.3元,罰款1萬元,罰沒款金額合計為14524.3元。
記者從瓊中黎族苗族自治縣市場監管局了解到,海南農墾母山咖啡有限公司于10月23日將母山?炭燒咖啡等4個咖啡產品送至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檢測,檢驗結果發現胭脂紅、水分等11個項目均合格,該縣市場監管局對其整改后的情況進行復查,復查結果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