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孫蔚)近日,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因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等多收水電費,被江蘇省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3.8萬余元、沒收違法所得2.7萬余元。


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因多收水電費被處罰。資料圖片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3年8月4日,根據舉報線索,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管局至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無錫分公司服務的綠地樂和城進行現場檢查。當事人通過轉供水的方式供給到終端用戶,經查,其按照5元/噸的標準收取業主轉供水費用,明顯高于居民生活用水到戶價為3.86元/噸的政府定價,多收水費200866.9元。根據《省水利廳、省財政廳、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做好助企紓困水資源費相關工作的通知》(蘇水資〔2022〕3號),居民第一階梯水價3.85元/噸,當事人無法將優惠水價具體分攤到各終端用戶并進行退費,經統計,截至2024年5月7日,當事人多收優惠水費799.77元。綜上,當事人多收水費合計201666.7元。
2023年12月8日,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管局再次現場檢查,發現電力公司直供電至該項目,當事人再通過轉供電的方式供給到終端用戶。經查,當事人作為轉供電主體,按照電力公司每月電價順加9.5的變壓器和線路損耗向終端用戶收取電費,收費價格雖根據市場交易到戶電價浮動收取,但未按照實際損耗進行定期清算,沒有多退少補,未予以公示,多收電費416970.68元。案發后,當事人完成了大部分應退水電費退款。此外,當事人給部分業主安裝的水電表已超過6年檢定周期,違反相關規定。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計量法實施細則》《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電力法》有關規定,被無錫市錫山區市場監管局處以罰款538346.5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7955.1元。
天眼查“關聯企業”信息顯示,長城物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是首批一級資質物業服務企業,在全國物業管理行業具有較高品牌地位和影響力。其官網宣稱,是國內最大的獨立第三方專業物業服務機構,服務了華北、環渤海、華東、華西、華中、華南六大區域1500余個項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