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商超,部分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很難找,一些商品標注“見包裝袋”“見封口處”“見頂部”等,需要消費者反復查看多次,才能找到相應的生產日期信息。(據9月9日《工人日報》報道)
生產日期與保質期是食品的重要信息,起到清晰無誤地告知消費者食品的新鮮程度以及品質狀況的作用。然而,現實生活中,一些商家或許是為追求利益而故意為之,或許是疏忽大意暴露出管理漏洞,導致這些關鍵信息被“藏匿”,與消費者玩起了“躲貓貓”,這不僅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更是對食品安全底線的挑釁。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在生產日期和保質期上遮遮掩掩,無異于在食品安全的“大堤”上留下了一個個隱患“暗洞”,一旦出現問題,后果不堪設想。《食品標識管理規定》明確要求,食品標識應當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標注貯存條件。今年上半年,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鼓勵食品企業優化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簽標識的公告》,針對預包裝食品生產日期、保質期找不到、看不清等現象,提出了優化改進的措施意見。商家應深知,誠信是立足之本,安全是發展之基,食品安全不容有“貓膩”。相關食品生產廠商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更應堅守道德和法治的底線,嚴格遵守食品安全相關法律法規,不折不扣地做好食品安全工作,讓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清晰可見,才能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
面對生產日期玩“躲貓貓”這一頑疾,國家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已經行動起來,計劃將相關鼓勵性措施轉化為強制性規范,這無疑為食品安全監管注入了“強心劑”。在此基礎上,還應建立常態化的監督檢查機制,對市場上銷售的食品進行抽檢,重點檢查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標注情況,對違規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公開曝光,形成有效的震懾作用。
食品生產加工企業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確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真實、準確、清晰,不得故意模糊標注、誤導消費者;要建立健全內部管理制度,對生產、包裝、倉儲等環節進行嚴格把控,確保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準確記錄和傳遞。商場超市在進貨時,應嚴格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標注情況,對于標注不清或存在其他問題的食品,拒絕收貨并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
消費者在購買食品時,也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僅要關注食品的價格、口感,更要仔細檢查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關鍵信息,對于標注不清或存在疑問的商品,可要求銷售人員提供解釋或拒絕購買,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舌尖上的安全”關乎每個人的幸福與安康。隨著監管力度的不斷加強,那些試圖在食品安全上“打擦邊球”的商家應該及早懸崖勒馬,真正將消費者的健康放在首位,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共筑食品安全的堅固防線。(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