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海口訊(記者黃劼)海南省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2024年民生領域查辦的八起典型案例,全都與食品安全有關。
海口宏星網吧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活動案。3月26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分局對海口宏星網吧進行檢查,發現經營場所內墻壁上懸掛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已過期。經查,該網吧3月6日之前銷售易包裝飲料,3月6日之后開始銷售自制飲品, 銷售自制飲品的貨值金額為2782元,違法所得為2782元。該網吧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從事食品經營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海口市市場監管局美蘭分局對該網吧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782元、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陵水陳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凍肉案。3月26日,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陳某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肉類的行為進行立案調查。經查,2019年2月1日至2019年8月11日,陳某某購進未經檢驗檢疫的凍肉,貨值金額為5.475萬元,違法所得為1470元。在調查中,陳某某未能提供凍肉對應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海關貨物報關單》等證明文件,也未建立進貨臺賬記錄。陵水黎族自治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陳某某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1470元、罰款54.75萬元的行政處罰。
三亞客家福商貿有限公司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食品案。7月5日,三亞客家福商貿有限公司經營的楊梅在抽檢中被發現含有的食品添加劑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三亞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52.8元、罰款3.5萬元的行政處罰。
文昌旺豪耀齡商貿有限公司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案。7月18日,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在文昌旺豪耀齡商貿有限公司進行調查核實,在該公司的糕點銷售區域發現2盒食品用洗滌劑,并查知該公司于7月5日使用食品用洗滌劑制作核桃酥,其行為是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違反《食品安全法》。文昌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公司作出沒收2.282千克核桃酥及所使用的食品用洗滌劑、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海南廣晟達蜂業有限公司生產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蜂蜜案。2023年8月10日,海口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出具的檢驗報告,稱海南廣晟達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棗花蜂蜜(生產日期:2022年11月1日)和野菊花蜂蜜(生產日期:2022年10月7日)的嗜滲酵母項目不符合蜂蜜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產品。產品貨值金額為1316元,違法所得為1127元。海口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127元、罰款2.5萬元的行政處罰。
瓊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植物蛋白飲料案。6月25日和7月5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接瓊海市市場監管局移交的線索稱,瓊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為華南執著(廣東)市場營銷有限公司代工生產的3批次“執著”椰汁,蛋白質項目不符合QB/T 2300—2006《植物蛋白飲料 椰子汁及復原椰子汁》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這3批次不合格的椰汁共183件,代工總費用為883.1元,瓊海泓福食品有限公司違法所得為883.1元。7月9日,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執法人員認為,生產經營與標簽內容不符的植物蛋白飲料的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瓊海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883.1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指山通什佳旺財日用品超市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2月29日,五指山市市場監管局對五指山通什佳旺財日用品超市進行檢查,發現該超市的貨架上擺放著已超過保質期的4瓶香辣豆瓣醬、3瓶廚邦海鮮醬和2瓶豆多多郫縣豆瓣。3月10日,五指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立案調查。經查,貨值金額為45元,違法所得為5元。依據《食品安全法》,結合涉案財物和違法所得較少且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情形,五指山市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超市作出沒收4瓶香辣豆瓣醬、3瓶廚邦海鮮醬和2瓶豆多多郫縣豆瓣,沒收違法所得5元,罰款2萬元的行政處罰。
臨高臨城湘王府菜店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炸花生案。4月22日,臨高縣市場監管局對臨高臨城湘王府湘菜店經營的油炸花生進行監督抽檢。發現油炸花生的黃曲霉毒素B1項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5月31日,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立案調查。經查,涉案的貨值金額為144元,違法所得為144元。依據《食品安全法》臨高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店作出沒收違法所得144元、罰款0.7萬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