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孟剛)1月20日,國家衛生健康委舉行新聞發布會,介紹衛生健康系統為民服務實事有關情況。國家衛生健康委財務司負責人在會上表示,自2025年3月起,全國所有的公立醫療機構取消門診預交金,將醫保患者住院預交金額度降至同病種個人自付的平均水平。
上述負責人稱,國家衛生健康委始終關注人民群眾的看病就醫感受,上世紀80年代,為了減少患者排隊的次數以及縮短繳費等候的時間,允許醫療機構按照會計制度的規定,相繼設立住院預交金和門診預交金。近年來,國家衛生健康委持續完善和改進這項制度,一方面引導各地逐步降低預交金收取的額度,不斷減輕患者就醫的壓力,另一方面指導醫療機構積極采用各種的移動支付方式,擴大結算渠道,提升患者就醫的便利性。
上述負責人表示,自3月起,全國公立醫療機構不僅要全面停止收取門診預交金,還要限時清退患者以前繳納的門診預交金。但為了避免“一刀切”給部分群眾帶來不便,對不會使用新型支付方式的老年人群,可以保留預存費用等方式。對門診手術、急診手術等復雜情形,在患者自愿的前提下,醫療機構仍可以預收費用。
據介紹,根據上述要求,假設某醫院經測算參加城鄉居民醫保的某病種過去3年平均住院費用是9000元,醫保報銷后個人平均自付的費用是3000元,那么這家醫院向這類病種城鄉居民醫保患者收取的住院預交金就不得超過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