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移動電源(俗稱充電寶)是一種集供電和充電功能于一體的便攜式充電裝置的電能存儲器,一般由鋰離子電池作為儲電載體。為保障消費者選購到安全、可靠的產品,7月3日,四川省成都市市場監管局、成都市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發布移動電源消費提示。
據介紹,部分問題充電寶存在因過度充電、短路導致起火、爆炸,外殼易燃、易開口等風險,從而可能導致危及人身或財產安全的事故。
成都市市場監管局、市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當選擇通過CCC認證的產品(自2024年8月1日起強制實施),選購標注GB 4943.1-2022、GB 31241-2022標準的產品。同時,購買時向銷售方詢問該型號充電寶的3C證書編號,并在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查驗該證書狀態是否為“有效”,不要購買查詢到已暫停3C證書同規格型號的充電寶。避免購買無廠名廠址、偽造廠名廠址的產品。
消費者購買充電寶時,要檢查產品外觀,產品表面應清潔,無明顯變形,無機械損傷,接口觸點無銹蝕,核對輸出電流與設備需求保持一致。正規的充電寶會標注可循環使用標識,標識中的數字代表充電寶里面電池的可循環使用年限。如果數字是8,意味著充電電池的可循環使用年限為8年,建議超過了可循環使用年限后及時更換。
此外,消費者購買充電寶時要注意交通運輸等部門的特殊要求。近期,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2025年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以及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