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今年以來,福建省泉州市市場監管系統組織開展了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行動,依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為發揮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7月7日,泉州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一批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整治典型案例。
5月,南安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位于城鄉接合部的泉州南海興龍食品工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經查,該公司自4月30日開始,在生產“鴨腳筋小串”產品時添加了“油脂粉末鮮香王精品籽精”“9160#高倍肉精膏”“肉脆磷復配水分保持劑”3種配料,卻未在其食品標簽上如實標注。截至案發,共生產440包,其中用于產品自檢60包,自檢備樣6包,售出325包,庫存49包,涉案產品貨值金額8800元。案發后,當事人主動實施召回,對已售出的325包涉案產品全部召回并進行退貨退款。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屬于生產經營標簽不符合規定的預包裝食品的違法行為。近日,南安市市場監管局對該公司依法作出沒收在扣的鴨腳筋小串380包、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2月24日,泉州市洛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泉州榮祺食品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倉庫內存放著“葡萄爆漿梅子”的包裝袋,該包裝袋標示有商品條碼“6972428120490”“委托方湖南蠻好商貿有限公司”“生產商:泉州榮祺食品有限公司”等信息,經查詢,產品的條碼由正壹(深圳)實業有限公司申請注冊,與委托方信息不一致。根據當事人提供的《委托合同》和隨函附有的《商標使用授權書》顯示,該公司受湖南蠻好商貿有限公司委托,生產加工“葡萄爆漿梅子”產品,正壹(深圳)實業有限公司授權湖南蠻好商貿有限公司使用其“每口秒”標識商標,有效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該公司的情形屬于“冒用他人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的違法行為,違反了《福建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的規定,根據《行政處罰法》和《福建省商品條碼管理辦法》,洛江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罰款3000元的處罰。
另外,泉州市市場監管局還發布了永春縣某某食品商行及某某日用品店涉嫌銷售假冒“小糊涂仙”品牌白酒案、德化某茶業有限公司銷售虛假標注等級的茶葉案、泉州臺商投資區贏眾超市銷售散裝食品未按照規定要求進行食品標識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