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今年以來,福建省漳州市市場監管系統聚焦原料污染、知假造假、欺騙誤導消費者等問題,按照嚴肅查處一批假冒偽劣食品、辦理一批違法案件、嚴懲重處一批違法犯罪分子、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的要求,扎實推進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問題專項整治行動。7月21日,漳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2025年第二期整治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行動典型案例。
2月13日,平和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到平和縣潤元堂保健品經營部進行檢查,在店內待售區域發現3瓶四寶粉、2瓶洋參田七粉、1瓶三七陳皮粉,均為“三無”食品。經查,該經營部將購進的盒裝燕窩拆散銷售,用透明罐子包裝,未標明生產廠家、SC證號、保質期、生產日期等信息,散裝銷售50克,單價16元/克,成本10元/克,銷售額共計800元,共獲利300元。上述2款產品共計銷售額1260元,共獲利480元。
5月27日,平和縣市場監管局根據《食品安全法》《行政處罰法》有關規定,沒收平和縣潤元堂保健品經營部違法經營的上述產品及違法所得1260元,并處以5000元罰款。
漳州市市場監管局還公布了未如實錄入食品追溯信息案、非法使用硼砂加工炸酥肉和面條案等其他8件典型案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