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福建省莆田市市場監管局扎實推進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專項行動,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震懾違法犯罪行為。8月2日,該局將2025年第一期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
5月13日,莆田市秀嶼區市場監管局聯合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分局、秀嶼區農業農村局、秀嶼區城市管理執法局執法人員對莆田市秀嶼區月塘鎮吳某經營的豬肉攤進行檢查,發現其銷售的豬肉表皮未加蓋肉品品質檢驗合格印章和動物產品檢疫驗訖印章,吳某現場無法提供豬肉的進貨票據、肉品品質檢驗合格證明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吳某的行為涉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的規定,秀嶼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予以立案調查。經查,吳某從生豬販徐某處購買生豬后,擅自進行屠宰并銷售豬肉產品,這些豬肉產品均未經檢驗檢疫。1月1日至案發之日,吳某經營未經檢驗檢疫的豬肉的違法經營額超過39萬元,其行為涉嫌犯罪。根據《行政處罰法》《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相關規定,秀嶼區市場監管局將吳某涉嫌犯罪的行為移送莆田市公安局秀嶼分局進一步處理。
莆田市市場監管局還公布了莆田市某批發市場開辦者未履行市場開辦者義務案、湄洲灣北岸經濟開發區山亭鎮某凍品商行銷售標簽不規范散裝肉制品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