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規范平臺外賣經營行為,加強平臺外賣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保證餐飲食品安全,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福建省莆田市市場監管系統積極開展平臺外賣食品安全監督檢查。7月25日,莆田市市場監管局發布今年第二期外賣經營者食品安全違法典型案例。
2月17日,莆田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件線索前往湄洲島國家旅游度假區一家外賣經營者當事人經營場所檢查,現場檢查發現,當事人在外賣平臺上銷售一款名為“牛肉(20串)”的菜品,該菜品詳情頁上標示主料為牛肉,當事人表示該菜品實際為“汼肉風味”小串,使用的原料主料實際為鴨肉及風味腌料等,未含有牛肉成分。當事人經營摻假摻雜食品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的規定。莆田市市場監管局依據《行政處罰法》《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銷售摻假摻雜食品的行為,罰沒款6641.71元。
5月30日,莆田市涵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位于涵江區梧塘鎮的一家漢堡店進行檢查。檢查發現該店未在平臺上公示營業執照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當事人經營者稱未上傳營業執照及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涵江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給予其警告處罰。
6月11日,莆田市荔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實地核查外賣平臺線下的外賣經營者中發現莆田市荔城區鎮海街道一家蛋糕店存在使用非食品級鮮花裝飾蛋糕的行為。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條的規定,荔城區市場監管局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對其作出警告處罰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