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環球港主題樂園一則消息引發關注:一位母親因孩子穿鞋身高超過1.4米(脫鞋未到),被認定不滿足用兒童票條件。這也引起了網絡討論,兒童票判定標準究竟是看身高還是看年齡?(8月10日《濟南時報》)
當前,我國兒童票的標準呈現出令人困惑的“多軌制”狀態。比如,鐵路部門實現“雙軌制”;各大旅游景區則各自為政,有些看年齡、有些看身高、有些兩者兼顧。如此混亂局面,不僅給家長帶來困擾,也帶來一定的不公。當小學生因身高超標門票比大學生還貴時,這不僅在無形中形成了“身高歧視”,也有違兒童票設立的初衷。在兒童平均身高持續增長的當下,兒童票的判定標準亟待重新審視。
將身高當成兒童票的主要判定標準,早已不符合時代發展的需求。過去很長一段時間里,因為信息化建設不夠到位,孩子的身份信息登記不夠完善,以身高為判定標準成為簡便易行的操作方式。但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升,兒童的營養狀態得到顯著改善,平均身高持續增長。數據顯示,我國12歲兒童身高中位數已達1.5米,遠超多數景區1.2至1.4米的免票標準。繼續以身高為主要判定標準,等同于變相剝奪越來越多兒童應該享受優惠的權利。
而將年齡當作兒童票的主要判定標準,是對法律“最有利于兒童”原則的深刻踐行。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社區公益性互聯網上網服務場所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植物園、公園等場所,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未成年人免費或者優惠開放。”在數字化身份認證已成生活常態的今天,以年齡為兒童票的主要判定標準,是用科技力量賦能公平的重要舉措,可以讓“最有利于兒童”從法律條文落地為每個孩子觸手可及的公平。
打破兒童票標準不一的亂象亟待完善頂層設計。相關部門應積極作為,盡快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明確兒童票判定標準的基本原則和方向,避免公共交通、餐飲、旅游景點等領域各自為政、自說自話。這方面,故宮就打了一個不錯的樣本,對18歲以下未成年人實行免費參觀(低齡兒童需成人陪同)。如今需要做的,是將類似的做法固化為一種制度,成為全社會的共同遵循,營造一個更加公平的社會環境。
兒童票不只是一張優惠憑證,更是社會對下一代關愛的象征。統一以年齡為兒童票的主要判定標準,不僅是對“最有利于兒童”法律原則的踐行,也是對社會公平的守望。讓每一個孩子都能公平地享受成長紅利,這既是制度設計應有的溫度,也是邁向現代化不可或缺的文明刻度。(龍敏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