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 聶國春)12月14日,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因為亂收費收到監管部門的三張罰單,合計被罰298.36萬元。
中國銀保監會當天公布的罰單信息顯示,因收取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賬戶、退休金賬戶、低保賬戶、醫保賬戶、失業保險賬戶、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農行總行被處沒收違法所得49.59萬元,罰款148.77萬元,罰沒金額合計198.36萬元。處罰的依據為《商業銀行法》第五十條、第七十三條和《關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免除部分服務收費的通知》第一條。
福建泉州銀保監分局同日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顯示,農行福建泉州分行存在未提供服務而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據《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二條、《商業銀行法》第五條、第七十三條,福建泉州銀保監分局對其罰款50萬元。同時,農行福建石獅市支行存在未按公布的收費價目名錄收費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被處以50萬元罰款,并對責任人侯遠局給予警告的行政處罰。
記者注意到,上述三張罰單出具的日期均為2020年12月7日。
銀行收取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等由來已久,備受消費者詬病。2011年3月,原銀監會、央行和國家發改委就聯合印發通知,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在堅持市場化原則的同時,進一步履行社會責任,自2011年7月1日起免除人民幣個人賬戶的11類34項服務收費。其中,在基礎金融服務方面,通知要求免除已簽約開立的代發工資、退休金、低保、醫保、失業保險、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年費和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向救災專用賬戶捐款的跨行轉賬手續費、電子匯劃費、郵費和電報費;以紙質、電子方式提供本行一定時期內對賬單的相關收費等。
2014年2月,國家發改委和原銀監會再次下發文件,公布了商業銀行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目錄,降低和調整了部分收費標準,規定了部分免費服務項目。文件規定,對于銀行客戶賬戶中(不含信用卡)沒有享受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商業銀行應根據客戶申請,為其提供一個免收賬戶管理費(含小額賬戶管理費)和年費的賬戶(不含信用卡、貴賓賬戶)。不過,上述免費政策需要客戶持身份證和銀行卡主動到銀行網點申請,且一家銀行只能申請一個“雙免”賬戶。
盡管監管部門多次就規范銀行收費問題下發通知,但不少銀行仍在亂收費。監管部門2013年組織的對商業銀行收費問題的專項檢查就發現有64家銀行分支機構違規收費。對此,監管部門責令將4.09億亂收費退還給企業,并處罰款4.16億元。而農行的收費亂象仍不時冒頭。據《中國消費者報》記者不完全統計,僅今年以來,農行因為亂收費問題已“吃”到五張罰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