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西安訊(記者徐文智)今年“鐵拳”行動開展以來,陜西省西安市市場監管局著力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切實維護群眾切身利益,重拳出擊,嚴厲查處了一批不正當競爭、不規范營銷、廣告違法、校外培訓機構虛假宣傳、利用網絡刷單炒信等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具有警示震懾效應的典型違法案件。9月22日,該局對外公布第四批典型案例。
西安璨之瑩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虛假宣傳案
2021年4月19日,西安市市場監管綜合執法支隊接到某公司舉報西安璨之瑩信息技術服務有限公司涉嫌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行為,執法四大隊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公司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經查,當事人在美團、大眾點評平臺尋找意向客戶(美團、大眾點評平臺入駐商家),與客戶訂立電子商務托管服務合同,通過付費方式組織人員為客戶網絡店鋪寫虛假好評,提高收藏量、訪客量,當事人共簽訂合同33個,29個合同涉及為客戶刷單寫虛假好評,共計點評836個,收藏量16200個,涉案違法經營額51456元。當事人通過組織人員為客戶寫虛假好評,增加收藏量、訪客量等方式提高客戶的暴光率和訪問量,幫助客戶進行虛假宣傳,謀取不正當利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二款“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等方式,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規定,構成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條的規定以及當事人違法行為的具體事實和情節,最終決定: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12萬元。
西安新東方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臨潼分公司欺騙消費者案
2021年5月22日,西安市臨潼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西安新東方培訓學校有限公司臨潼分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一樓前臺接待大廳宣傳海報有新三、六年級原價1600/科,新初一原價1400/科的內容,經詢問仔細調查,該公司從未有過原價銷售記錄。從2021年4月15日招生至2021年5月22日,其繳費從新東方官方支付平臺支付,其按照新三、六年級988元/兩科,新初一999元/三科標準,共報名717名學生。
該公司行為利用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欺騙消費者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之規定,屬于不正當價格行為。由于當事人虛標原收費標準,且該虛標收費標準高于實際收費標準,其未因虛標收費標準多收取費用,因此,其在本次收費過程中未取得違法所得。該情形屬于《陜西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第十一條第三項“涉案財物或者違法所得較少的”情形。依據《陜西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予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的規定,屬于“涉案財物或者違法所得較少的”情形。決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并給予以下行政處罰:1、警告;2、罰款15萬元。
此外,此次還公布了西安市閻良區臻品匯商行銷售侵權白酒案、西安市新城區王陽煙酒店銷售侵權白酒案、西安市雁塔區清迪耐服裝零售店銷售侵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