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7月5日、6日,中國銀保監會福建監管局先后發布3起行政處罰信息。廈門國際銀行莆田分行、福建海峽銀行莆田分行、福建武夷山農商行因涉嫌違法違規受到罰款處理,相關銀行工作人員也受到警告、罰款處理。
經查,廈門國際銀行莆田分行存在票據業務不審慎和項目貸款、流動資金貸款、經營性物業貸款管理未盡職等主要違法違規事實。6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莆田監管分局依據《票據法》第十條,《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于票據業務風險提示的通知》第二條,《固定資產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九條、第十三條,《中國銀監會關于整治銀行業金融機構不規范經營的通知》第一條,《商業銀行授信工作盡職指引》第十五條、第十六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的相關規定,決定對廈門國際銀行莆田分行合計處以280萬元罰款;對該行相關工作人員宋美娥、柳寧力、鄭宏德、張春燕予以警告;對賈東亮予以警告,處以5萬元罰款。
福建海峽銀行莆田分行存在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未盡職的違法違規事實,6月28日,中國銀保監會莆田監管分局依據《流動資金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六條、第九條、第十六條,《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決定對福建海峽銀行莆田分行處以30萬元罰款。
福建武夷山農商行因管理不善導致保險兼業代理許可證遺失,6月24日,中國銀保監會南平監管分局依據《銀行保險機構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決定對福建武夷山農商行處以1萬元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