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徐文智)7月14日上午,走進陜西省榆林市月星家居商場,寬敞明亮的總服務臺映入記者眼簾。總服務臺一側,陜西省榆林市消費維權服務站投訴流程、7日無理由退貨承諾等大型指示牌色彩鮮艷、引人關注。認真閱讀這些指示牌,記者發現,無論是現場投訴還是電話或者掃碼投訴,商場內發生的消費糾紛都將被分流到消費維權服務站就近解決。
借助每一層的提示指引,記者來到商場4樓掛著“榆林市消費維權服務站”牌匾的門前。

商場內,消費維權服務站的指示牌十分醒目。徐文智/攝
這是一間20多平方米大小的工作室,調解區、辦公區和資料區井然有序,功能區域劃分明確;受理投訴范圍、放心消費承諾制度、先行賠付制度、消費糾紛協商和解制度等規章制度醒目地張貼著,標準規范一目了然;消費維權服務站的統一牌匾上,一雙蘊含“協同共治”寓意的雙手托舉著“315”字樣,一條寫意的線條勾勒出“駝峰”具象,統一的標識透露出當地標準化搭建消費維權服務站的創新作法。
“目前,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已打造了類似月星家居這樣的服務站近20個。年底前,力爭在全市更多消費業態中建立50個標準化的服務站,為消費者提供高質量的標準化維權服務,促進消費公平在更大范圍內的實現。”劉桂林說。
在對榆林市萬達廣場消費維權服務站標準化建設的采訪即將結束之際,記者指著大廳內醒目張貼的“消費維權服務站”綠色標識,與總服務臺工作人員攀談起來。“設在咱們商場內的服務站,消費者實際感受如何?”“當知道服務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部門統一指導設立的標準受理機構時,很多消費者馬上投射出信任與好奇的目光。有了‘標準’,到哪里投訴都一樣,處理結果既公正也公平,消費者的消費信心也更足了。”工作人員對記者說。
如今,行走在消費維權事業的“標準化”征途上,榆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的創新步履愈發堅定。7月初,該中心申報的《線下實體店無理由退貨服務規范》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服務規范》兩項地方標準獲得陜西省市場監管局批準立項。“這兩項地方標準的成功申報,和《消費維權服務站建設與運行規范》標準一樣,在全省均屬首次,不僅填補了相關領域的標準空白,也為全省消費者權益保護事業的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可復制、易推廣的標準模板。”談到標準創新對消費維權事業的助推作用,榆林市消費者權益保護中心主任張東信心十足地說,“通過標準創新引領打造出購物無憂、維權放心、消費舒心的消費環境,從而讓我們的消費者能消費、敢消費、愿消費,為當地經濟社會繁榮發展貢獻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