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重慶訊(記者劉文新)近日,重慶市九龍坡區西彭鎮敬老院因采購的青椒中農藥殘留量超標,被重慶市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罰款5000元,違法所得120元被沒收。
3月16日,檢測機構對西彭鎮敬老院采購的10公斤青椒進行抽樣檢測,抽樣數量2.5公斤。4月11日出具的檢測結論為“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這批青椒是西彭鎮敬老院于3月9日,從重慶鴻派農副產品有限公司購進的,購進單價為每公斤12元,購進數量為10公斤,抽樣數量為2.5公斤,其余7.5公斤已由食堂作為原材料全部使用完畢,沒有單獨出售。因此本案貨值金額、即違法所得為120元。
西彭鎮敬老院在購進上述青椒時,收集了供貨商的營業執照復印件、食品經營許可證復印件、供貨商的配送單,但未收集上述青椒的合格證明文件。供貨商重慶鴻派農副產品有限公司的注冊地也在九龍坡區,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將另案調查處理。

重慶西彭鎮敬老院因使用農殘超標青椒被處罰。劉文新/攝
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西彭鎮敬老院使用農藥殘留量超標的青椒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禁止生產經營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另外,敬老院未收集購進食品的合格證明文件,未落實進貨查驗制度的行為,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第一款“食品經營者采購食品,應當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明和食品出廠檢驗合格證或者其他合格證明”的規定。其違法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調查期間,西彭鎮敬老院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涉案貨值金額僅120元。而且,市場監管部門未收集到上述食品造成人體健康或人身、財產損害的反饋,未接到上述被抽檢不合格食品本身的投訴舉報,無社會影響。以上情況均符合減輕處罰條件。據此,九龍坡區市場監管局作出上述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