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尹訓銀文/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12月1日起實施,明確禁用“生鮮燈”。然而,《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近日走訪發現,山東省濟南市部分農貿市場商戶仍在使用“生鮮燈”吸引顧客。
12月1日傍晚,記者在濟南市市中區魯能領秀城北京華聯超市領秀城店看到,生鮮肉銷售專區的所有“生鮮燈”均已換成白色燈管,櫥柜里的新鮮肉呈現了原有的顏色。

北京華聯超市領秀城店生鮮肉銷售區。
12月6日下午,記者來到濟南市市中區十六里河東河便民農貿市場,在一家生鮮肉銷售區,記者發現櫥柜頂部掛著近10盞燈,這些燈按照一個“生鮮燈”挨著一個白色燈的順序排列。記者詢問銷售人員為何還在使用“生鮮燈”,銷售人員表示只有用“生鮮燈”肉才更好賣。

櫥柜頂部仍掛著“生鮮燈”。
隨后,記者又來到濟南華聯領秀城店,這里僅有一個櫥柜售賣生鮮肉。銷售人員告訴記者,十幾天前就接到禁用“生鮮燈”的通知。正在買肉的消費者張大爺告訴記者,禁用“生鮮燈”太好了,以前買肉時看著顏色很好,可拿回家再看總有一種上當受騙的感覺。現在明確規定商家今后不得使用“生鮮燈”,意味著肉類、果蔬、水產等生鮮類產品將褪下“美顏濾鏡”,今后商家要憑實力來吸引顧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