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耿記安)“有了3000萬元的‘放心消費險’,以后去開封旅游消費更放心了。”6月7日,獲悉河南省開封市“放心消費險”落地的消息,鄭州市消費者劉女士開心地說。
6月6日,在開封市舉行的“放心消費險”項目啟動儀式上, 開封市市場監管局(甲方)局長田風從中原農業保險河南分公司(乙方)工作人員手中接過了全國首張“消費者權益被侵害損失保險保險單”。保險單上顯示:開封市市場監管局作為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為消費者投保每年累計責任限額3000萬元的“放心消費險”;保費由政府財政撥款繳納,開封市所有消費者享受保障。
全面覆蓋6大場景
記者了解到,“放心消費險”由開封市政府、開封市市場監管局、中原農業保險河南分公司聯合打造,其以“讓消費者更加滿意”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屬于綜合性、系統性、全面性保險服務項目,覆蓋“吃”“住”“行”“游”“購”“娛”等多場景。這樣的“放心消費險”險種,在全國尚屬首例。“放心消費險”具體的賠付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吃”——在開封市區食品經營商戶、風味小吃夜市、小餐飲集聚區、食品小作坊、小經營店、小攤點、集體用餐、集體配餐(含機關、企事業單位食堂、學校食堂、幼兒園食堂、養老院食堂、農村、社區紅白事集中用餐等);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加工、銷售的餐品和食品,由于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或食物中摻有異物,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該行為屬于經營者非故意但有責任或沒有充分證據判定其無責任的,在其他保險保障不足以支付消費者損失或無其他保險保障的情況下,乙方針對差額部分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購”——在開封市區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加工、生產、銷售有明確價值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該行為屬于經營者非故意但有責任或沒有充分證據判定其無責任的,在其他保險保障不足以支付消費者損失或無其他保險保障的情況下,乙方針對差額部分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住”——消費者在開封市區預訂景區內或其他賓館、酒店(包括民宿),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對于消費者的直接經濟損失,包含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通訊費用及保險人認可的其他費用,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該行為屬于經營者非故意但有責任或沒有充分證據判定其無責任的,在其他保險保障不足以支付消費者損失或無其他保險保障的情況下,乙方針對差額部分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行”——消費者在開封市區旅游搭乘營運交通工具等,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造成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該行為屬于經營者非故意但有責任或沒有充分證據判定其無責任的,在其他保險保障不足以支付消費者損失或無其他保險保障的情況下,乙方針對差額部分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游”——在開封市區內旅游景區,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旅游服務中,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該行為屬于經營者非故意但有責任或沒有充分證據判定其無責任的,在其他保險保障不足以支付消費者損失或無其他保險保障的情況下,乙方針對差額部分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娛”——消費者在開封市區娛樂服務行業內消費過程中,經營者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娛樂服務中,導致消費者利益受損,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經政府主管部門認定該行為屬于經營者非故意但有責任或沒有充分證據判定其無責任的,在其他保險保障不足以支付消費者損失或無其他保險保障的情況下,乙方針對差額部分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負責賠償。
開封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消保科克航平科長告訴記者,“放心消費險”主要保障區域為開封市城區,如經營者在約定區域內為消費者提供其生產、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因約定的情形導致消費者權益受到損害且消費者向政府主管部門提出投訴,保險公司依據政府主管部門出具的認定證明等文件及保險條款的約定,對消費者的直接經濟損失進行賠償。
開封市“放心消費險”條款中還約定了明確的理賠時限:定損金額在0.1萬元以下(含)的非人傷案件,依據甲方出具的認定證明等文件進行實時賠付;定損金額在0.1萬元以上、0.5萬以下(含)的非人傷案件,依據甲方出具的認定證明等文件處理時限不超過2個工作日;定損金額涉及人傷或0.5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含)的非人傷案件,需撥打956061進行報案,由乙方理賠人員協同處理,手續齊全后,處理時限不超過10個工作日。
5項機制保障落地
為了確保開封市“放心消費險”項目的高質量開展,甲乙雙方還建立了5項保障機制。
建立戰略合作協調機制。甲乙雙方建立高層會晤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的形式,密切溝通協調,研究解決合作中遇到的問題。在服務期限內,甲方承諾對消費糾紛案件的調解力度、調解標準及調解成功率不低于沒有保險保障參與的情形。
建立糾紛聯合調解機制。乙方將配備專業人員,配合甲方成立消費糾紛調解委員會,積極參與消費糾紛案件的調解及處置;乙方將配合甲方建立消費糾紛聯動稽查機制,嚴厲查處經營者與消費者惡意串通、經營者欺詐消費者等行為。
建立重特大案件保障機制。甲乙雙方建立重特大案件處理保障機制,針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制定應急處置預案,規避輿情風險。
建立理賠服務監督機制。為更好地服務消費者,乙方將成立以機構分管總牽頭負責的理賠服務監督小組,定期匯總并公布消費糾紛案件發生時間、地點、事故情況、賠付金額及賠付時效等相關理賠信息,及時進行風險預警或提示,甲乙雙方可結合實際情況對保險服務方案進行實時優化或調整;在保險合同終止前1個月內對下一年的保險服務方案進行規劃。
建立業務立體宣傳機制。乙方將協同甲方成立消費者權益保護知識宣傳小組,向固定營業場所商戶發放宣傳手冊,營造和諧、誠信的消費環境;不定期在市民廣場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宣傳活動,開展咨詢服務工作;邀請相關專家出席“3•15”消費者權益日座談會,講解消費者權益保護及維權等相關知識。乙方將積極通過各類媒體、網絡平臺、公司微信公眾號等方式,宣傳“放心消費”保險保障范圍、適用場景、保險快速賠付操作流程等內容,配合甲方持續改善開封文旅形象,擦亮開封城市名片。
“開封市旅游資源比較豐富,開封市市場監管局聯合保險企業共同打造‘放心消費險’,是對監管工作良性互動機制的有效探索,配套‘政府部門認定、保險公司快賠’綠色服務通道等一系列保障措施,是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提升城市消費能級的有益嘗試。”河南省市場監管局副局長李澍田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