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購買了兒童拼音課程無法開班,商家卻遲遲不退款……近日,上海市松江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受理這樣一起投訴,經過調解,消費者成功收到退款。
記者了解到,消費者余女士于2月25日通過一企業平臺購買了兒童拼音課程,后續商家稱人數不足無法開班,可以安排退款,但退款的款項至今未落實,余女士遂向松江區消保委投訴,要求盡快退款。
松江區消保委在受理該投訴后,第一時間和雙方取得聯系。經營者稱正在走退款流程,盡快反饋處理。松江區消保委工作人員向經營者表示,按照《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經營者和消費者雙方已經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不應一直拖延。經松江區消保委努力調解后,經營者很快為消費者退款,消費者表示滿意。
《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十九條第一款和第二款規定: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履行義務。經營者與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本案中,經營者無法按合同內容正常履約,理應退還消費者的預付款項。
松江區消保委提醒消費者,應理性消費,報班時考慮好自身需求,在合同中應約定好有關退課的相關條款,一旦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又協商無果時可及時向相關部門尋求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