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劉銘)針對“走路賺錢”“免費領紅包”等鏈接誘導消費者下載APP扣錢的現象(詳見《中國消費者報》7月18日2版《網絡扣費又有新套路》),日前,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組織律師團隊對相關APP的用戶協議進行分析點評,發現部分APP存在利用格式條款單方面擴張權利、免除義務,強制用戶承擔過多責任與風險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形。7月22日,四川省消委會發布調查報告,披露10款APP存在的相關問題。
據悉,10款APP及運營方分別為:走路嘉年華(成都創斐科技有限公司)、步步走路賺(杭州聲趣科技有限公 司、杭州水函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走路步步賺(杭州明柏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杭州零境空間科技有限公司)、步步行路計(成都欣沓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走路我先行(廣州量達軟件有限公司、廣州宙斯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朝氣步步(廣州鉅驊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步步安康(成都創斐科技有限公司、廣州方悅網絡科技有限公司)、走路有生機(廣州多聽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紅果短?。ū本┕P墨留香科技有限公司)、妙映(南陽邁特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競喬科技有限公司)。
甩鍋轉嫁風險
四川秉鑒律師事務所黎六婭律師團隊分析發現,部分APP運營方對廣告與第三方服務責任“甩鍋”,具體表現為:對平臺展示的廣告,尤其是涉及理財、借款等高風險廣告,既自主決定發布形式,又免除對廣告真實性的審核責任,用戶因廣告受騙的損失自行承擔,如紅果短劇APP明確排除對廣告相關損失的賠償;部分APP在引入第三方服務時,運營方僅強調“與第三方獨立”,對第三方服務的安全性、合法性不做任何保證,用戶因第三方服務受損需自行解決,如走路嘉年華、步步安康兩款APP均將第三方風險完全轉移給用戶。
部分APP對平臺推薦的第三方活動,即便運營方參與組織或推廣,仍以“已標注來源”為由,拒絕承擔活動真實性、合法性的擔保責任,所有涉及第三方活動的APP均規定用戶因活動受騙的損失獨立承擔,將第三方活動風險“一刀切”地轉嫁給用戶,運營方的審核義務被完全免除。
還有部分APP將網絡故障、設備維護、電力中斷等可預見、可防控的風險納入免責事由,擴大免責范圍至非不可抗力。例如,步步行路計、走路嘉年華兩款APP對由此導致的服務中斷不承擔任何責任,遠超法律規定的“不可抗力”免責邊界。
個人信息強征用
律師團隊分析發現,部分APP可在用戶違規、服務終止時,依據“自身數據處理規則”隨意清除、刪除用戶個人信息。例如,走路有生機等多款APP在信息清除條款中,既不明確處理標準,也未保障用戶的知情權與異議權,用戶對個人信息的控制權被嚴重削弱。
在部分APP中,用戶發布的內容(文字、音視頻等)及公開信息(頭像、昵稱),被強制同步至運營方及關聯公司的其他平臺。例如,紅果短劇APP的內容同步條款,甚至被授予“全球范圍內、免費、可再許可”的使用權(包括修改、改編、制作衍生品等),用戶對自身創作成果的知識產權被實質性剝奪。
賠償責任縮水
律師團隊分析發現,部分APP將賠償責任限定為“直接損失”,明確排除間接損失、懲罰性損失、利潤損失等,致使賠償范圍“縮水”,如走路我先行APP。步步安康等APP甚至規定賠償上限“不超過提供服務所獲收益”,導致用戶因運營方過錯遭受的實際損失無法得到彌補。
還有部分APP規定,用戶須對“賬號及密碼下發生的所有活動”承擔責任(包括非本人操作的行為),因用戶資料“錯誤、不實”導致的服務中斷,運營方無責任且用戶須自行承擔后果。例如,走路嘉年華APP的舉證責任被完全免除,用戶陷入“舉證難、追責難”的困境。
壟斷賬號控制權
部分APP規定,運營方可基于自身經營需要、業務規范、用戶違規、長期未使用等模糊理由單方決定賬號處置權。例如,走路有生機、走路我先行等APP將“六個月未登錄”“一個月未登錄”作為注銷依據,單方面收回、凍結、注銷用戶賬號,且無需證明用戶存在實質性違約,完全掌控賬號處置權。
部分APP還規定,賬號相關損失全由用戶買單。因運營方單方操作,如凍結賬號導致數據清空、注銷賬號導致積分/資金損失,產生的所有后果,均要求用戶“自行承擔”,運營方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如步步安康、走路嘉年華等多款APP明確用戶需承擔“通信中斷、資料清空”等損失,用戶對賬號的合理信賴權被完全無視。
可單方變更合同
律師團隊分析發現,部分APP運營方可“隨時根據業務發展”修訂用戶協議、服務規則或資費標準,如紅果短劇APP的資費調整條款,僅通過公告、推送等形式通知即生效,用戶若不同意只能停止使用,無協商空間或異議途徑,剝奪了用戶對合同變更的權利。
此外,部分APP的運營方還可單方面變更、暫停、終止服務,甚至將服務資產轉讓給第三方,如走路我先行等多款APP允許不經通知即終止服務,用戶需被動接受服務主體或內容的變更。
爭議解決設障礙
所有APP均強制約定爭議由運營方所在地法院,排除用戶依據《民事訴訟法》及相關法律規定選擇侵權行為所在地、侵權結果地、合同管轄地等管轄法院的權利,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十七條“經營者使用格式條款的,應當遵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經營者不得利用格式條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其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者限制消費者依法變更或者解除合同、選擇訴訟或者仲裁解決消費爭議、選擇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者服務等權利”的規定,客觀上增加了異地用戶的維權成本,加重了消費者責任。
四川消委會呼吁
建立APP黑名單 支付須二次確認
四川省消委會建議,應用商店建立“侵權APP黑名單”,對多次被投訴的APP采取下架、限制上架等措施;明確廣告投放平臺的審核義務,對彈窗廣告設置“一鍵關閉”功能,且不得將“關閉”按鈕與支付觸發機制綁定。規范格式條款,保障用戶權利,明確個人信息處理邊界,禁止運營方以“自身規則”隨意刪除用戶信息,對用戶內容的授權需限定在“必要范圍”,不得強制要求“全球可再許可”等過度權利。
規范免密支付、人臉識別支付的觸發機制,要求支付前必須通過“二次確認”(如輸入密碼、驗證碼),且扣款金額、服務內容須以醒目方式提示;督促支付平臺建立“異??劭畋O測機制”,對短期內多次發生798元等固定金額扣款的交易進行預警,及時暫停支付并提醒用戶核實。
聯合社區、老年大學等開展智能設備使用安全培訓,重點講解“誘導廣告識別”“免密支付關閉方法”“異??劭顟獙Σ襟E”等知識;通過官方平臺曝光典型侵權案例,揭露“走路賺錢”類APP的欺詐套路,提高消費者(尤其是老年人)的風險防范意識。
四川省消委會呼吁各相關監管部門形成合力,以“零容忍”態度打擊互聯網消費侵權行為,推動“走路賺錢”等各類APP行業規范發展,切實讓消費者在數字經濟中感受到安全與公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