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系統持續開展居民水電氣計量和收費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查處了一批違法案件。8月26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選取3起典型案例予以曝光。
6月,福州市馬尾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抽查某小區水表時,發現部分水表無強制檢定標識,且涉事公司無法提供相關水表的首次強制檢定報告。經查,該公司負責供水的兩個小區共計3706臺在用水表均未按規定申請首次強制檢定,直接投入使用,也未進行到期輪換,違反了《計量法》有關規定。馬尾區市場監管局依據《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責令該公司停止使用涉案水表,并處罰款800元。
2024年10月,福清市市場監管局根據線索對某水務公司立案調查。經查,該公司自成立以來,對多家幼兒園及居委會未按政府規定的民用水價格標準收費,而是執行其他行業用水價格。2015年4月至2024年10月期間,多收水費44900.8元。此外,該公司還向部分房地產開發商收取已明令取消的疫情常態化防控措施費共計60898元。福清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有關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退還多收費用共計10.5798萬元,并處罰款28萬元。
7月15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某小區住戶水表進行計量監督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居民小區水表無強制檢定標識,且涉嫌未經強制檢定即投入使用。經核查,該居民小區水表由閩清縣某自來水廠負責安裝管理,涉及20戶居民20臺水表,均未按規定實施首次強制檢定。近日,閩清縣市場監管局依據《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責令該廠立即停止使用未經檢定水表,并處罰款2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