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李智華 記者李青山)日前,廣東省佛山市市場監管局面向社會公開了第二批包容審慎監管清單,對市場主體首次發生的25種輕微違法經營行為免于處罰。佛山市兩批包容審慎監管清單共57項內容,有利于執法人員對表執法,規范自由裁量權,進一步創建公平公正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激發了市場活力。
優化營商環境 激發市場活力
2019年9月,佛山市市場監管局在廣東省率先推出了首批市場主體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包容審慎監管清單。其后,執法人員接報稱佛山某企業的廣告中出現了“馳名商標”等字樣。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規定:生產、經營者不得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在實地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該企業的確獲得了“中國馳名商標”,對《商標法》中相關規定也不了解,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主觀故意性,其行為屬于清單中的“對經營者首次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的”,因此沒有對企業進行處罰,只責令撤換相關廣告,不得再發生同類行為。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到企業進行檢查。
記者獲悉,佛山市第一批32項包容審慎監管清單實施以來,共有60余家企業因此受益。佛山市市場監管局法規科負責人表示:“目前的經濟形勢,對佛山的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經營會造成一定困難,我們認為對中小企業的生存發展應該有一個寬嚴相濟的經營環境。另外,執法人員在辦案中要充分考量具體的違法情節,做到過罰相當,怎樣在具體案件中做到減輕免除,也需要一個具體清單的指引。”
第二批25項包容審慎清單中包含證照監管、工商登記、廣告監管、網絡經營監管、食品安全監管、特種設備監管、計量監管、認證監管等多個領域。對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在市場監管執法中,主動發現的,市場主體無主觀故意,輕微違法且未造成社會危害后果,經責令改正或者責令停止使用能立即糾正或停止使用的,免于罰款處罰。出臺寬嚴相濟的包容審慎清單,有利于提振市場主體信心和士氣,進一步優化佛山的營商環境。
明確執法指引 提供糾錯機會
市場監管是為了建立更公平、更公正、更安全的法治化營商環境,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不是只有處罰一種手段。佛山市市場監管局出臺包容審慎監管清單是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決策部署的又一重要舉措。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人介紹,2019年佛山企業家市長面對面協商座談會上,有企業表示,因為不熟悉太多法律法規的要求,可能出現了廣告、包裝宣傳等方面輕微的違法情況,雖然處罰不一定涉及到很大金額,但影響了企業信用信息,有時甚至影響企業生存、發展、壯大,希望監管部門能夠予以包容執法。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在座談會后對如何解難題、做實事進行了深入思考。與此同時,上海、浙江、江蘇、湖北等地也在積極探索市場領域輕微違法行為首次不予處罰做法。佛山市市市場監管局在參考借鑒各省市經驗的基礎上,編制出的包容審慎監管清單。
健全“包容審慎監管”機制,提倡實行預先提醒、主動指導、及時跟蹤等措施預防或提前糾正市場主體輕微違法違規經營行為;提倡采用行政指導等方式給予首次發生不涉及生命財產安全的輕微違法行為的市場主體主動糾正的機會,最大限度減少對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總的來說,清單一方面是由行政執法部門結合執法實際,依據行政處罰法以及相關專門領域的法律、法規、規章的相關規定,綜合考慮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情節以及危害程度后確定的,另一方面將依法依規可包容審慎監管的違法違規行為具體化、標準化,為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企業、新業態、新模式、新技術、新行業等類型企業提供了改錯、糾錯的機會,也為執法人員提供了明確的執法工作指引,提升了執法效能。
堅守監管底線 免罰不能免責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負責人表示,清單中的事項大致可以認定為主觀上屬于無心之失,客觀上沒有造成危害后果,一旦被罰難免會對企業未來經營發展帶來負面影響,甚至會給企業造成致命性打擊。故對于市場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如果首次能不予行政處罰,對企業來說非常及時和必要,有助于減輕企業負擔,激發市場活力。
清單的價值還在于較好地體現了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原則,對于不予行政處罰的,除責令改正外,執法部門還要通過批評教育、指導約談等措施,促進經營者依法合規開展經營活動。即使因情節輕微而寬免處罰,執法者還要進行批評教育,提升行政相對人奉法守規意識,避免“積小錯釀大禍”的風險。既給予改正的機會又防止無原則的放縱,堅守安全和質量底線,對于市場經營主體屢查屢犯的,還將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進行從嚴處罰。
佛山市市場監管局通過有“溫度”的執法,為市場主體提供更具溫情的市場環境,必將有利于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促進探索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新經濟包容審慎監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