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雙減”政策出臺后,已經報名、簽訂培訓合同的消費者應該怎樣退費、維權?8月11日,四川省保護消費者權益委員會就消費者關心的多個問題,從法律角度進行了答疑解惑,提醒消費者注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據介紹,近年來,涉及培訓機構的消費糾紛已成為投訴的熱點和痛點。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四川省消委會組織共受理有關教育培訓服務的投訴839件,其中涉及價格糾紛214件、合同糾紛209件、售后服務糾紛168件、虛假宣傳糾紛68件。
針對消費者關注的維權問題,四川省消委會主要從以下五個方面進行了答疑:“雙減”意見出臺,在此之前簽訂的合同能否變更、解除?“雙減”意見出臺后,消費者如何選擇培訓機構?消費者在教育培訓費用方面應該注意什么?消費者簽訂教育培訓格式合同時,應當注意什么?如果商家有不退費、承諾不兌現等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情形,消費者該如何維權?
四川省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如果受政策影響,合同履行發生變化的,消費者可與經營者進行協商,變更履行方式,重新確定合同約定內容;也可協商解除合同。如果協商不成,可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并免除當事人責任。
消費者要及時按照“雙減”政策規定查看已報培訓是否符合最新政策要求,及時聯系培訓機構,確定是否變更合同履行方式或退費。同時,要增強自身維權意識,及時留存證據,發現培訓機構存在違規、違法行為可進行投訴舉報;或是直接向教育部門、市場監管部門等有關行政部門反映;發生消費爭議的,還可以請求當地消委組織進行調解,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