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耿記安)“真是太感謝了,你們真是消費者的娘家人啊。”8月1日上午,河南省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迎來溫馨一幕,消費者張女士手持一面寫有“依法調解維權為民 公平公正深暖民心”字樣的錦旗來到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向工作人員高效公正處理其消費投訴的做法表達感謝。
今年2月初,張女士到平頂山市一家教育培訓機構聯系學習中醫師承培訓事務,雙方商定,張女士報名中醫師承培訓班后,由該培訓機構負責安排中醫師承老師授課。張女士于2月21日通過培訓機構提供的微信二維碼支付了中醫師承培訓學費1.38萬元。

消費者張女士送來錦旗表達感謝。平頂山市協供圖
然而4個多月過去,該培訓機構除了提供一些課件供張女士自學外,一直未能幫張女士找到符合公證要求的中醫師承老師,期間張女士催促多次未果。6月底,張女士與該培訓機構溝通,要求退回相關學習費用,但該培訓機構僅同意退回一半的學費。7月10日,張女士將該培訓機構投訴至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
接到投訴后,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副秘書長陳鋼立即約談該培訓機構相關負責人并展開調查。
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為培訓機構詳細講解了法律法規,根據《河南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的規定,非學歷教育培訓服務機構應當如實告知受教育者培養目標、教育項目、課程設置、師資狀況、辦學與教學地址、學習時限、收費項目和標準、發放證書的認可機構等情況。存在以虛假招生簡章或者廣告欺詐受教育者、達不到承諾的教育標準或者不提供相應的教學設備和設施的行為的,經營者應當退還有關費用,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平頂山市消協主持雙方簽訂和解協議書。平頂山市消協供圖
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認為,該培訓機構在不能達到承諾教育目標的情況下應當退還有關費用,并承擔張女士相應損失的賠償責任。
鑒于培訓機構為張女士提供了自學課件,做出了部分服務,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建議酌情減免培訓機構的退還費用,最后雙方達成退還1.2萬元培訓費用的和解協議。
7月31日,在平頂山市消費者協會的持續關注和監督敦促下,該培訓機構將1.2萬元的學費退還給了張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