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京訊(記者薛慶元)為了節省空間,越來越多的消費者選擇將電視機掛在墻上,但如果電視機掉落致損,又該如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呢?近日,江蘇省江陰市消保委就接到了這樣一起糾紛,幫助消費者更換了新的電視機。
鄧女士于2021年5月在某電器易購店購買電視并安裝在家里墻上,今年7月29日,電視機突然從墻上掉落后致屏幕損壞,聯系商家后,商家表示需自行聯系維修,商家可以給予消費者一定補償,鄧女士對這樣的處理不認可,故投訴到江陰消保委顧山分會請求幫助。
江陰消保委顧山分會接到投訴后,第一時間展開調查。原來鄧女士購買了品牌電視后,約定由商家免費提供電視機架幫其安裝到客廳墻上,而商家平時都是通過網購電視機架幫消費者進行免費安裝,此前并未出現過問題。
分會工作人員檢查后發現電視機掉落的原因是電視機架裝釘部位發生斷裂,商家聯系網店后未給出合理方案,網店僅愿退購買款。商家表示如果電視機出現質量問題一定會按照產品三包規定予以售后處理,對于鄧女士碰到的情況商家也表示同情,表示可以聯系廠家售后,維修費用雙方平攤。但鄧女士則要求更換新的電視且商家要出大頭,商家表示不同意,雙方陷入僵局。
對此,分會工作人員及時向雙方宣傳《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相關法律法規,一方面叮囑商家還是要積極向網店平臺方投訴,網店提供的商品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理應賠償消費者的損失,同時告知商家,消費者是在電器店購買的電視機,也是商家安裝的,商家要對此負一定的責任;同時與鄧女士溝通,出現此類問題不全是商家的過錯,要互相理解。
經多次調解,最終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商家另外提供一臺新的電視給鄧女士,費用平攤,雙方和解。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財產損害的,應當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承擔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退還貨款和服務費用或者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經營者以消費者購買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為條件,以獎勵、贈與等促銷形式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免除經營者對該獎品、贈品或者獎勵、贈予的服務所承擔的退貨、更換、重作、修理以及其他責任。
該糾紛中,商家雖然免費為消費者提供電視機架,但不能因此免除相關責任,經營者在實際經營當中,提供免費的商品或服務還是要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承擔責任,履行義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