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北京銀保監局網站2月24日披露,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因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違規領域、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業務管理不規范等12項違法違規事實被罰款810萬元。

廈門國際銀行logo。資料圖片
京銀保監罰決字〔2023〕13號顯示,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涉12項違法違規事實,包括: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違規領域;同業投資業務資金投向合規性審查失職;項目融資業務資本金到位證明材料虛假、合規要件缺失;發放虛構用途的貸款;浮利分費;置換貸款業務被置換債務虛假;發放流動資金貸款用于處置本行不良貸款且貸款資金被用于投資商業銀行股權;貸款風險分類不真實;發放流動資金貸款歸還本行逾期風險資產;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業務管理不規范;石景山支行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業務資金用途監控嚴重失職;亞運村支行個人經營性抵押貸款業務資金用途監控嚴重失職。
依據《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北京銀保監局責令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改正,給予合計810萬元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給予相關責任人黃明生、王東等13人警告處分,并對其中10人罰款5萬元至10萬元不等。
對此,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回應稱,該行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強問題整改,并將以此次監管整改為契機,嚴格落實監管要求,持續提升合規意識和經營管理能力,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據了解,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85年8月31日,曾是中國第一家中外合資銀行,于2013年從有限責任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從中外合資銀行改制為中資商業銀行。目前,該行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地共設有140多家營業性機構網點。
記者注意到,早在2020年6月,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就因違反征信查詢規定被罰。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公布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廈門國際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超期向人民銀行報備銀行結算賬戶開立資料、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違反征信信息查詢規定、未按規定立即停用調離工作人員的個人征信系統查詢用戶等問題,被處以警告并罰款347.5萬元。時任廈門國際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行長助理、風險管理部副總經理、支行行長等15名相關責任人因對上述4項違法行為負有相關責任,被處以0.7至18萬元不等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