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今年以來,四川省成都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深化服務型執法,堅持執法和服務并舉、力度和溫度并重,不斷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8月29日,該局公布首批3起服務型執法典型案例。
1月8日,青羊區市場監管局檢查發現,青羊區文麗輕食店用于制作酸奶杯產品的原料酸奶已過保質期,但過期產品數量較少,貨值金額77.45元,違法所得46元。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并主動提供證據材料,涉案貨值金額較小,系首次違法,依據相關規定,青羊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警告、沒收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風味酸牛奶4瓶,并處罰款200元的減輕行政處罰。
2024年10月12日,新津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新津區星木蛋糕店在電商平臺上刷單、刷好評。經調查核實,當事人在電商平臺團購店刷單約16單,在電商平臺外賣店刷單約24單。當事人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的行為涉嫌違法。鑒于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未曾因同一性質違法行為而受到過行政處罰,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新津區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作出了罰款1000元的減輕行政處罰,并對當事人進行了教育。
2024年11月8日,邛崍市市場監管局收到檢驗報告,稱邛崍市羊安街道永盛購物中心銷售的芒果經抽樣檢驗結果為不合格。經過進一步調查,當事人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芒果貨值金額50.76元,除去成本,獲利25.48元。鑒于當事人系初次違法、農殘超標非其主觀故意、如實說明進貨來源,且對違法行為進行及時改正,銷售的不合格芒果未造成危害后果,邛崍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不予處罰的決定,并將上游商家問題線索移交到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