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請你們幫幫我,我養老的錢都被騙走了,我太傻了,現在都不敢跟女兒說。”近日,浙江省寧波市余姚市消保委來了一位大媽,稱自己被騙了。消保委工作人員安撫其情緒后,記錄下了大媽口中的“騙局”。
記者了解到,施大媽今年78歲,經同學介紹來到余姚城區某足浴養生會所消費,店內有足浴、推拿、按摩等20多個項目,銷售人員不僅講解項目的功效,還宣稱有不少老年人在店內消費。
施大媽盤算了一筆賬,花錢養生保健可以讓自己少生病少去醫院,去醫院還要吃苦受罪,年紀大了又害怕去醫院,不如就在店里養生保健。做完自己的思想工作后,施大媽拿出養老積蓄購買了各式各樣的養生項目,前前后后一共充值了53000多元。可沒想到施大媽多次按摩后,身體出現了疼痛、頭暈、眼花等現象,無法再繼續堅持養生保健。施大媽要求養生會所退款卻遭到了拒絕。
接到消費者投訴后,消保委工作人員第一時間聯系到養生會所店長了解情況。原來,施大媽認為消費后還剩40000元可以退還,店長計算后就只剩下20000元,雙方協商不下。
第二天,工作人員組織雙方到場協商。工作人員強調,這是一起典型的預付式消費糾紛,未消費的金額應依照約定退款,沒有約定的合理計價后退款。商家認為,消費者充值后享受了最優惠的消費價格,退款時不應該再享受最優惠價格,而是按照服務的原價結算,考慮到施大媽的特殊性,可以幫其免除剩余耗材的費用5000元,共計退款29000元。而施大媽認為,應該按照服務最優惠價格結算退38000元,因為原價明顯高于優惠價,實際一次按摩300元,原價結算就要580元。
工作人員要求商家出示價款依據,充值時是否向消費者告知確認。店長立即向北京總部要求票據,不久,微信上傳來了多張上面寫有原價580元,優惠價300元等優惠字樣的收據,并有施大媽確認的簽字。工作人員認為,充值消費肯定比單次消費優惠,部分項目已經做了一半,應當享有一定的優惠,而且老人在消費過程中偶爾出現身體不適,解除合同屬于合理訴求。最終雙方達成一致,商家退款35000元給施大媽。
余姚市消保委提醒,老年人遇到大額預付式消費,應當跟家人、子女、朋友多商議,一面之詞不可信,懊悔之后增負擔。經營者應當設計有利于老年人的消費制度,做到事前告知,必要時聯系其家人。















